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中国海油上调今年产量目标和资本支出预算 聚焦油气增储上产、绿色低碳转型******
记者 向炎涛
1月11日晚,中国海油公布了2023年经营策略和发展计划。今年,公司上调产量目标和资本支出预算,净产量目标为650百万桶油当量至660百万桶油当量,其中中国约占70%、海外约占30%。2024年和2025年,公司净产量预计将分别达690百万桶油当量至700百万桶油当量和730百万桶油当量至740百万桶油当量。
此外,2023年中国海油的资本支出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至1100亿元,其中,勘探、开发、生产资本化和其他资本支出预计分别占资本支出预算总额的约18%、59%、21%和2%。
中国海油首席财务官谢尉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几年公司资本开支会维持在每年1000亿元左右,根据当年项目开发情况或会有一定波动。到2025年,公司石油产量将维持每年6%的复合增长率,达到日产量200万桶。
2022年,受益于国际油价上涨,中国海油实现了业绩大幅增长。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未经审计的油气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658.9亿元,同比上升6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人民币1087.7亿元,同比上升105.9%。
谈及2023年国际油价,中国海油首席执行官周心怀表示,全球和中国石油需求已恢复疫情前水平,并将持续增长。近五年全球上游投资严重不足,短时间内释放产能的能力或有一定滞后性,供给端整体上将处于紧平衡偏紧状态。此外,欧佩克+虽具备一定油价调和能力,但由于其不接受低油价,所以2023年大概率会维持高位震荡的油价局势。
根据中国海油披露,2023年年内,公司预计将有9个新项目投产,主要包括中国的渤中19-6凝析气田I期开发项目、陆丰12-3油田开发项目和恩平18-6油田开发项目,以及海外的圭亚那Payara项目、巴西Buzios5项目和巴西Mero2项目等。
2022年12月22日,中国海油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18亿元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所持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海”)40%股权,交易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将持有中核汇海40%股权,中核汇海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谢尉志表示,公司去年把母公司经营的新能源项目通过并购纳入到公司业务,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目标不变,即在做好传统油气业务的基础上,选择海上风电业务探索发展新能源业务,将用每年资本开支的10%用于海上风电业务。
中国海油表示,公司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稳步推进岸电入海工程,降低油气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自主开发海南CZ7集中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约5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约264万吨。
周心怀表示,“新的一年,中国海油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奋力实施‘油气增储上产、科技自主创新、绿色低碳转型’三大工程,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升级’行动,加快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建设,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